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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志

风吹来的祈祷文1---让我们感动的爱情

分类:非原创空间
2006.9.28 16:41 作者:桃桃 | 评论:1 | 阅读:0
 
 

风吹来的祈祷文

北加州的天气好到无懈可击。阳光直率。早晚会有水雾平心静气的起落。临水的风始终保着清新冰凉的品质。棕榈树和杉树好心肠地带来满眼绿色。一切都是那样的perfect。完美到令我厌倦。十二月了,校园里的肤发颜色各异的姑娘们还穿着性感的低腰牛仔裤和露脐装,亮出一截或平滑或臃肿的腹部招摇过市。千篇一律的装束就像这里丝毫不见分明的季节一样,乏味透顶。

天公不作美,都不肯给个机会让我可以穿上那件黑色的风衣。我是那么喜欢把半截脸藏在风衣高高的领子后面。而我最大的心愿,也只是想度过一个名副其实的冬天,以及想看一场想念已久的雪。

Rachel对  我说:“你想看雪?那得到东边的山上去。那里可是常年积雪。”

“不,我想要的,是隔着玻璃看到雪落在我的窗台上的感觉。”

“呵呵,浪漫的文科女孩。”

No,我现在是和浪漫作对的人,而且,我也已经不能称作女孩子了。“

“可是亲爱的Effie,你看起来这么年轻漂亮,简直像个刚考入大学的18岁的小姑娘。“

我从牙缝里漏出一个嘲讽的笑:“18岁的小姑娘?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18岁,呵呵,对我来说更遥远,是20年前的事情了。多美好的年龄啊。哎。”Rachel叹到。-

-------------美好的18岁。美好到令我心痛的18岁。

Rachel是与我一起合租公寓的室友,正在Berkeley攻读量子力学的博士。在国内她是一所大学的物理系教授,有副教授头衔。Rachel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聪明但不咄咄逼人,温和却不唯唯诺诺。也许是因为她一直生活在校园,身上涵养一种校园独有的风度和境界,葆有清高和清贫散发出的清香。

28岁的我比起来,38岁的Rachel更像小女孩。她几乎每天都要花去3.59美元买回一盒阿根达斯香草口味的冰淇淋,然后把微微发胖的身体埋在沙发里,边看脱口秀边把冰淇淋一点一点吃掉。Rachel笑着说:“不抽烟的女人没有过去,不用香水的女人没有未来,不吃冰淇淋的女人没有现在。”

我不吃冰淇淋,不用香水,但抽烟。不上瘾,偶尔为之,一根淡弱的marlboro light而已。喜欢的是烟雾缭绕的感觉。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寂寞就抽烟,我在烟雾里迷醉我的思维,我只想逃避而不想面对,所以我要尝一尝寂寞的滋味。

我的牙又开始痛了。两个月前我的牙医告诉我说,是一颗wisedom tooth在捣乱,建议我尽快拔掉。我很抗拒冰冷的金属器械进口腔的感觉,能拖则拖,直拖到现在痛得吃不饭的地步。

吃一粒从国内带过来的芬必得。可以抑制疼痛的药。对付普通的牙疼胃疼肚子疼都很见效。但我猜它不可以止住拔智齿的痛苦,也不可以止住心痛。

记得李碧华有个绝妙的比喻,大约是这么说的:生命的一些人如同指甲,失去便失去了,无关痛痒且能再生;而一些人有如智齿,离去便不再回来,且疼痛到无以复加。

了无生趣地喝完一碗燕麦粥,我打电话预约拔智齿的时间。

无论是牙齿还是人,留不住就是留不住。

开着Rachel灰黄色的本田车穿过金门大桥去拔智齿。遥相呼应的山峡与水湾,高高斜拉的铁索,穿梭来往的风,风驰电掣的速度,唇上一支燃起的香烟。短短的过桥路途中顿觉身世两忘。这本该是个让人超拔于尘世的场所,却有很多想要自杀的人选择从这座桥上跳下。那些人心底里积攒了沉甸甸的伤心,不愿再走过桥去应对极端的世界。他们愿意在一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结束生命。

Golden Gate Bridge。无甚特点的名字,辜负了这座桥的华美外观,好似一个风流倜傥的帅哥叫了金锁。美国人懒得在名字上花心思,连人名都是于百年重复的那几个,更别说东西了。于是我也只好做千千万万的Euphemia中的一个。

Euphemia是我在美国用的名字,熟识的人叫我Effic。我在中国用名字是蘧薏蔗。

我有一个复杂怪异的姓氏。听家人讲,我们蘧空祖上有御前三品四品侍卫,有皇封诰命,而我的太爷爷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我家族谱在文革抄家时被毁掉,祠堂亦被焚毁,仅祖坟因处于深山中才得以保存。但家人只是说说,遥想一下当年风光,却不肯花力寻根。

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我从小就听家人缅怀太爷爷在世时蘧家的富庶,却在读大学时才偶然得知,太爷爷是在土改时被逼吞红致死的。在我心中一直是穿着上等马褂长衫的富贵老人,忽然成了一个夹着尾巴做人的老境荒凉的阶级斗争对象。可怕。但,更让我觉得恐惧的是家人的记性和忘性。他们念念不忘的只是往昔的荣华。

爸爸拒绝和我谈论那个荒谬而沉重的年代。他只是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太阳会照样升起,而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那时我真的不明白。那时的我通体透明,欢乐和愤怒都直接表露在脸上。那时的我喜欢绑两根麻花辫子,低着头垂下眼睑,羞涩地拒绝和接受男孩子约看电影的邀请。那时的我喜欢穿着素色长裙,在落满银杏叶的大学路上款款而行。那时的我热爱三毛无限美好忧伤的文字,特别爱听那首《滚滚红尘》: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逐浪翻云覆雨西风成年。后来,那一天到来了。我终于明白了爸爸的话: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人总得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我选择去国怀乡、放弃独特的姓名、故意的遗忘、拔掉智齿。

把车停在高大的法国梧桐下。车熄火以后,我听见了茂密的悬铃木树冠上沙哑的鸟叫声。是乌鸦。虽然不是多么动听的嗓音,但从节奏上可以判断这只乌鸦今天心情不错。

走进诊所,见到Dctor Lee。看我好似上刑场般神情严肃,他微笑着说:“别紧张,一会儿就好,一点都不疼。”

注身了麻药,脖子都不会扭动了,但却没有麻木到口腔。Lee为难地说不能再加剂量了,再加就伤损脑袋瓜了。他小心翼翼地征询我的意见:“还拔吗?”

思考了一会,我无奈地说:“拔吧,总是要拔的。不拔活不下去。”

一分钟过去,智齿从我身体里移除。留下一个血肉翻飞的隐秘伤口。真的很疼很疼。只怕我把从国办带来的所有芬必得都一气吃完,也抵挡不住口腔里翻江倒海汹涌而来的疼痛。

坐在Lee的办公室里间等待麻药的药力消失。我看着窗外的法国梧桐,努力搜寻那只乌鸦栖在哪一根枝丫之上。

一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走了进来,将一杯咖啡递到我手里。我向他点头致谢。在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发现他的眉眼长得英气逼人,目光干净透彻。黑头发黄皮肤。看来是与我一样流落他乡的同胞。

他的白大褂下露出的是深色运动裤和白得耀眼的球鞋。以前未曾见过这样一个男助手。Lee是穿西装和皮鞋的,他的女助手是穿裙子和高跟鞋的。而我是穿运动裤和球鞋的。六年后再回到校园,首先和隆重拖沓的妆容、发式、衣裙、高跟鞋道别。每日扎一条低低的马尾巴,穿阔别已久的随意服装,洗尽铅华倍感轻松。

喝过咖啡,痛楚渐渐淡却,也差不多恢复了一切知觉,我起身离开。我用英文和白大褂说:“我先走了,麻烦你代我和Lee道别。”

谁知,他用中文回应了我:“好的。”

略微感觉有点什么不对劲。在异国我习惯采用陌生的语言和陌生人交谈,即使和Lee也只说英文。用中文是昵近的表现,英文才够安全。我礼节性地微笑,淡淡对他说了句Thanks.

他还是坚持说中文:“不用谢。我送送你。”

白大褂把我送到门口,忽然对我说:“今天是冬至,建议你去吃顿饺子。这样不会冻耳朵。”

我笑了:“加州的天气不会给我挨冻的机会。”---这次我说了中文。

Solano上有家开口笑饺子,味道不错。”

  他摘下了口罩,对我露出好看的笑容。这是一张略有点稚气的脸。也许是五官精致得有点过头的缘故,脱不掉babyface的气息。我猜他顶多二十刚出头。

我忍不住问了句:“你怎么确定我一定懂中文?”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种调皮捣蛋什么都不怕的中学生才会有的朗笑。很具有感染力。
   我好奇地看着他。

“因为,我给你送咖啡时听见你小声说了句国骂:真他妈的疼。”

我也大笑了起来,说:“好的,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开口笑饺子。再见。”

                     

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寂寞就抽烟。我在烟雾里迷醉我的思维。空气里升起的烟圈是我对爱情的体会。黑暗里熄灭的烟头是我对爱情的意冷心灰。如果有谁能让我不再沉迷,我就喊他一声万岁万万岁。

我没有去吃饺子,而是吃了一点家里储备的奥利饼干。牙还微微有点异样的感觉,不允许我多吃。我抽烟。抽marlblro light。然后把奥利奥分给Pizza。Pizza是我的邻居Paul养的一只母狗,Paul还养了一只叫做Arthur的母狗。我问他为什么要养两只,他说养狗不嫌多,因为狗忠心耿耿围着你转,越多越有帝王的感觉;猫却是你在伺候它,养猫是具有自虐倾向的人才爱干的事情。

Arthur是一只品种优良的西伯利亚雪撬犬,漂亮但呆板,没有攻击性,大部分时间在酣睡。Pizza则是一只血统混杂的短腿胖丝毛狗,丑丑的,但非常聪明。懂得察言观色,懂得欺软怕硬,懂得献媚讨好,懂得狗仗人势。

我问Paul比较喜欢哪只狗,他说都喜欢,Arthur是情人,  Pizza是老婆。

我又问Rachel喜欢哪只狗,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一个聪明但难看的女人,和一个漂亮但愚钝的女人,你比较欣赏哪个?

自从我给Pizza吃了许多奥利奥,它开始格外粘我,我也渐渐地喜欢起Pizza了。这种喜欢很复杂,是搀和着点厌恶感、堕落感的。瞅着Pizza那副讨好耍赖的贱样子,你就想踹它一脚,踹过了,它哼唧两声又粘过来了,仍是一副讨好耍赖的贱样。你觉得它根本配不起你的爱,只配得起你的鄙夷;但你若正好心情愉快,施舍给它一个好脸色,它就会高兴得好似闹了失心疯,而你就会生出一种居高临下的舒服感觉。---尽管你觉得降低了身份,尽管是含着厌恶感的、堕落感的。

明白了这些以后,我终于彻悟自己会被吴森甩掉的根本原因。

吴森说:薏蔗,我们分手吧。我很累。我太累了。你总是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高高在上的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这样很累人你知道吗?我要娶宁娜。她爱我这么多年,爱得那么热烈那么忠诚,她肯为我牺牲一切。是的,宁娜是个世俗的女子,但和她在一起我感到更轻松,我爱得更有把握。我只想过轻轻松松的日子。

我愣着看了他半天。我完全愣住了。说不出话。我看到他的样子真的很痛苦很疲惫。于是我的眼睛一点一点黯淡下来。我也很痛,心痛,痛得说不出话。最后我咬着嘴唇简短地说了一句:好吧,我们分手。说完这句话后我发现我把我的嘴唇咬破了。骤然尝到鲜血的味道。

我承认很多时候我固执得要命,单调沉闷缺少变化,对一些事情怀有过分的坚持,不似宁娜那样八面玲珑左右逢源。

应酬饭局时我总表现得局促不安笨嘴拙舌;宁娜却可以一气喝下四瓶啤酒后依然神态自若谈笑风生。

碰到爱动手动脚的猥琐的客户我只会硬邦邦地请他自重;而宁娜却可以巧妙周旋既不撕破脸皮又不让人占到便宜。

面对犯了错的下属我总是尽力维护他们帮他们收拾残局;宁娜却可以将他们骂得狗血喷头趁机克扣工资或者干脆毫不留情赶人。

吴森为拿下一个订单或申请一个贷款为难时我只能在一旁陪着干着急;宁娜却可以不动声色地拿到合同书然后轻描淡写地递到吴森面前。

我天生就这样子了。闷头闷脑不识时务。刻板生硬不解风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应该怎么样?改变我自己?违背意愿去做那些做完后会让我自己恶心自己的事情?去在商场上争夺拼杀在官场上蝇营狗苟?像宁娜那样对可以带来利益的人抛媚眼对不相干的人给以冷眼?哭着喊着抓住吴森的衣角说求求你别离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做不到。人是应该有尊严地活着的。有一些原则是不可以放弃的。爱也不该是乞讨而来的。

不是吗?----是吗?

吴森,高大英俊的吴森,骑着破单车载我上课的吴森,在栀子树下温柔吻我的吴森,拉着我的手在深夜的马路上奔跑的吴森,送给我玫瑰和钻戒的吴森。我们曾一起快乐地吃路边摊,互相辨认对方眼瞳的;他对我说姑娘等我挣到500万我们就结婚,我说好的我们结了婚我就立即为你生一对双胞胎;我们曾一起谈论蓝色的往昔梦想和明媚的未来设计,谈论是不是只要紧紧拥抱就可以不让时光离我们远去。

转眼,拥抱的身体分开了。时光流走泥沙俱下。吴森说:我们分手吧。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得那样的不情愿可我还是强作镇定地说:好吧,我们分手。我没有挽留他也没有挽留。一片沉默里,我听见了爱情被我杀死的声音。爱情被我们杀死的声音。

----不想了。想也没有用。抽烟。逗弄Pizza。看片子。

Rachel推荐的一部法国电影《两小无猜》。看之前Rachel对我说:看的时候,不要分析,要流泪。

当真,看着看着,我的泪轻而易举地落了下来。

电影里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玩一个游戏。从两小无猜的童年一直玩到灰飞烟灭的生命终结。一个叫做“敢不敢”的游戏。敢不敢爱。敢不敢死。敢不敢地老天荒永不分离。

CAP  OU  PAS  CAP?

还是想不起来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大家都在尝寂寞的滋味。关上屏幕就上床睡。可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因为烟熏得我眼好累.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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