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TA[xinxin09.bokee.com]]> zh_cn Sat,12 Aug 2006 14:51:03 CST Fri,01 Dec 2006 22:36:55 CST http://www.bokee.com http://reg.bokee.com/account/web/img/logo.gif 博客网 http://www.bokee.com 您好,欢迎访问yunle110.bokee.com <![CDATA[风吹来的祈祷文3---最感动的求婚书]]> .html
 
 

      

 风吹来的祈祷文之三---最感动的求婚书

      我向你求婚。做好被你嘲笑文笔简陋的准备,做好我被人当疯子的准备,做好我用十二万分的真心写成的信笺被你撕成碎片,弃于风中的准备。
    我向你求婚。我神情严肃,有点紧张有点语无伦次。我梦想中的未来因为有你而无比完美,幸福被我含在嘴边犹豫不决,我不知道应该先说出哪一个才好。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在春天里亲手为你种植一棵樱桃树,然后等待它在夏天里长出殷红小巧的果实;想在秋天里和你一起看银杏树叶落满我们的院子,也想在冬天里戴上你编织的温暖围巾抵挡风雪。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要让我的胃口习惯你做的饭菜。我乐意为你打杂,也乐意在切菜的时候加快频率只为获得你的赞扬。若都不肯洗碗了我们不必吵架,玩一盘飞行棋或者拖拉机来公平决定。我保证我会在大多数时候故意输给你又不让你发现。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做你的保镖,做你的搬运工,做你的电脑维修员,做商场里跟在你身后的自动提款机,做你生气时的出气筒,做你不高兴时的专职滑稽演员。你需要做的,只是为我挑选好明天上班穿哪一身西服,搭配哪一种颜色的领带。
    我向你求婚。我承认我会有点小私心,会想在什么时候抒发一下所谓的英雄主义。我想为你驱走厨房里令你害怕的蟑螂,以及蜘蛛;在你被老鼠吓得尖叫跳起时给你一个抚慰的怀抱,我会放轻声音说:别怕,有我呢。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在异乡的旅途中有一个可以思念的名字。闪闪发光的名字。我会为这个名字的主人认真挑选香水和丝巾。会在走出喧嚣而沉默的机场以后,在第一个打出的电话里喊出这个名字:亲爱的,我回来了。
    我向你求婚。我会关爱你的家人,会像歌里唱的那样,帮你的爸爸戒烟,陪你母亲打八圈,帮兄弟姐妹买早点。还会善待你的每一位朋友,哪怕是那个曾经追逐过你的我的情敌,让那个嫉妒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天作之合。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想要有一个很清澈眼神的婴儿。我们一起看着孩子长大,看他露出第一个甜美笑容,到看他牵手他的毕生最爱,直到看他把他的婴儿送到我的怀中。我们的爱和生命在延续,我们以一种顽强的形式抗拒了无情的死亡。
    我向你求婚。是的我去询问了我的父亲我还去偷瞄了别人的情书,因为我怕我的智慧不够我怕我会遗漏任何你本应得到的幸福。你要知道,我的心愿是给你所有,全部,一切。
    我向你求婚。我把我天真的打算冒险告诉每一个我认识的人。因为我认为幸福是能藏在心底里散发幽香的也是能拿到太阳下闪烁光辉的,我希望所有的人见证我们的幸福,我还希望得到所有人送给我们的祝愿。
    我向你求婚。若我献出童年的奖状和心爱玩具,少年时的日记和木吉他,成年后积累的银行卡和棋牌秘诀,全部加在一起,还是那样单薄,那,加上我全部的真诚和一生的梦想,够不够呢?
    我向你求婚,求婚书已经写好。已经投进了邮箱。已经被邮差送到了你的手中。已经展开在你的眼前。你可以把我的求婚书看作是风吹来的祈祷文,看作是前世的因果今生的轮回,看作是来世相逢一笑不肯相忘的证据。
    我向你求婚。因为我爱你。我向你求婚,如果你笑了,那么我也笑;如果你认真,那么我感激;如果你犹豫,那么我等待;如果你应允,那么太好了我们举行婚礼;如果你离去,那么我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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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01 Dec 2006 22:36:55 CST 99
<![CDATA[我十分喜欢的5句话 ]]> .html
 
 

                                                        我十分喜欢的5句话 

                                      

第一句话:优秀是一种习惯。

这句话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

如果说优秀是一种 习惯,那么懒惰也是一种习惯。人出生的时候,除了脾气会因为天性而有所不同,其他的东西基本都是后天形成的,是家庭影响和教育的结果。所以,我们的一言一 行都是日积月累养成的习惯。有的人形成了很好的习惯,有的人形成了很坏的习惯。所以我们从现在起就要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使我们的优秀行为习以为常,变成 我们的第二天性。让我们习惯性地去创造性思考,习惯性地去认真做事情,习惯性地对别人友好,习惯性地欣赏大自然。

第二句话:生命是一种过程。

事情的结果尽管重要,但是做事情的过程更加重要,因为结果好了我们会更加快乐,但过程使我们的生命充实。人的生命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死亡,我们不能因此说我们 的生命没有意义。世界上很少有永恒。恋爱中的人们每天都在信誓旦旦地说我会爱你一辈子,这实际上是不真实的。最真实的说法是:“我今天,此时此刻正在真心 地爱着你。” 明天也许你会失恋,失恋后我们会体验到失恋的痛苦。这种体验也是丰富你生命的一个过程。

第三句话: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并不一定是直线。

在 人与人的关系以及做事情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直截了当就把事情做好。我们有时需要等待,有时需要合作,有时需要技巧。我们做事情会碰到很多困难和障碍,有时 候我们并不一定要硬挺、硬冲,我们可以选择有困难绕过去,有障碍绕过去,也许这样做事情更加顺利。大家想一想,我们和别人说话还得想想哪句话更好听呢。尤 其在中国这个比较复杂的社会中,大家要学会想办法谅解别人,要让人觉得你这个人很成熟,很不错,你才能把事情做成。

第四句话:只有知道如何停止的人才知道如何加速

我 在滑雪的时候,最大的体会就是停不下来。我刚开始学滑雪时没有请教练,看着别人滑雪,觉得很容易,不就是从山顶滑到山下吗?于是我穿上滑雪板,哧溜一下就 滑下去了,结果我从山顶滑到山下,实际上是滚到山下,摔了很多个跟斗。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停止、怎么保持平衡。经过反复练习,我终于学会了在任何坡上停 止、滑行、再停止。这个时候我就发现自己会滑雪了,就敢从山顶高速地往山坡下冲。因为我知道只要我想停,一转身就能停下来。只要你能停下来,你就不会撞上 树、撞上石头、撞上人,你就不会被撞死。因此,只有知道如何停止的人,才知道如何高速前进。

第五句话:放弃是一种智慧,缺陷是一种恩惠。

当你拥有六个苹果的时候,千万不要把它们都吃掉,因为你把六个苹果全都吃掉,你也只吃到了六个苹果,只吃到了一种味道,那就是苹果的味道。如果你把六个苹果 中的五个拿出来给别人吃,尽管表面上你丢了五个苹果,但实际上你却得到了其他五个人的友情和好感。以后你还能得到更多,当别人有了别的水果的时候,也一定 会和你分享,你会从这个人手里得到一个橘子,那个人手里得到一个梨,最后你可能就得到了六种不同的水果,六种不同的味道,六种不同的颜色,六个人的友谊。 人一定要学会用你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对你来说更加重要和丰富的东西。所以说,放弃是一种智慧。 做人最大的乐趣在于通过奋斗去获得我们想要的东西,有缺点意味着我们可以进一步完美,有匮乏之处意味着我们可以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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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05 May 2007 11:31:03 CST 0
<![CDATA[生病的时候]]> .html
 
 

生病的时候

     上周生了一场病,其实也不能说是病,只是皮肤过敏,也许是太严重了,弄得心情连带着身体都是无精打采的。浑身都是红的,还痒得难受,晚上睡不着觉。还好,就那样的几天,过去了。

     躺在床上的时候,无事可作,就会任思想随处游荡,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处于极度的自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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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24 Dec 2006 10:02:56 CST 0
<![CDATA[水做的女子]]> .html
 

 

 

 

 

 

 

 

 

 

 

 

林妹妹的忧伤愁苦都表现在了眼神里,让人怜惜。

 

 

真是水做的女子,年少的心里带着寄人篱下的烦恼和情感的无所寄托,只付诸于泪水。

 

 

没有人可以倾诉的心事,在善解人意的宝姐姐这有了释放的空间。

 

 

葬花,想到的是自己的命运,花落人亡,情切切!

 

 

这样的笑,是多么纯真,多么自然,却又是多么罕见。

 

 

展现才华的同时,又一次想到了姻缘的无所依靠。

 

 

亭亭玉立的少女,为何总是少了欢笑?

 

 

林妹妹的才情举世共睹,却对她的命运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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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02 Dec 2006 05:25:53 CST 0
<![CDATA[街舞]]>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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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02 Dec 2006 01:29:36 CST 0
<![CDATA[顶极飘浮挂件]]>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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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01 Dec 2006 23:29:01 CST 0
<![CDATA[为什么未来,只在未来?]]> .html
 
 

为什么未来,只在未来?


 
不知道生命中等待的,
是些什么。
我们暧昧过后,
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不要无悔,
不要相爱,

只要在某个地方,
可以凝视对方。
可以久久相望,
是不是已经足够?





我们都倦了,

不断感伤,不断流泪。 
我们拥抱了,
是否整个世界都停止了?



 

情思难回,千回百转。
丢失了很多东西,
我们能不能再续?





才想起某个时间淡淡的微笑,
甜蜜的亲吻。
那些感觉一年来,
再也没有过。
那未来呢?





我想走过密密的相思树丛,

在飘扬的柳枝下,
寻觅一双轻挽的手臂,
难道在清清的世界里,
没有属于自己的未来?




伤了,痛了,累了,
却依然无法拒绝你的温柔,
无法割舍对你的爱,
我只能静静地、默默地等待?





淡黄的灯光,
流水般温暖,
那一瞥竟是永恒…
为什么未来,
只在未来?




千帆过尽,皆不是我心所爱;三千弱水,哪一瓢知我冷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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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29 Oct 2006 10:17:29 CST 13367157
<![CDATA[《夜宴》中的女主角婉儿最后是谁杀死的?]]> .html
 
 

前几天,看了冯小刚的<<夜宴>>,感慨于其中的宫廷纷争,但结局却没有一定的最终,尤其是婉后的死,让人匪夷所思.

在网上搜集

了百家之言,各执一词.

 

 

说法1: 

谁都可能“杀死”婉后 

在电影《夜宴》结尾处,“婉后”章子怡以胜利者的姿态抚摩着手中的茜素红说:“欲望只有让我成就了辉煌。”

此时,一支匕首从背后刺向了婉后的心脏,惊恐诧异的她转过身要看看是谁,而电影却在此时戛然结束,

留下一个大大的悬念。“究竟是谁杀了章子怡?”当记者向创作此结局的编剧盛和煜提出疑问时,盛和煜

幽默地表示:“谁都可以杀死章子怡!不交代真凶是谁,是为了说明章子怡的被杀是一种命运的必然,

所有贪婪的欲望到最后都会导致毁灭!这一结局是对全片故事的一次精神升华。”

说法2: 

是婉后身边的那个叫凌儿的宫女杀的 

在电影中唯一的线索是皇后找太子的一场戏中,皇后走后有一个手帕从镜头中有上飘下,那个手帕上隐隐有一个人拿着刀去杀另一个人。 

另外,凌儿的饰演者在博客上说,手帕是凌儿留下的,凌儿是殷太常在太后身边的线。杀她是殷太常指示,

也是为殷太常报流放之仇。 

说法3: 
 同意上面的说法,因为冯小刚实在没必要给一宫女一个定格的镜头,如果有必要,那么那个宫女肯定有任务在身,只不过冯导在最后没有明白的表现出来,是想让人们对部电影加一个讨论的话题而已,只要大家议论,议论的越多,这部电影也就深入人心了,这样,这部电影就是成功了,冯导也就成功了。但是不一定所有的导演都可以,毕竟冯导并非一般。

 

有人说那是一个象征,暗喻宫廷阴谋仍在继续。

 

我相信最后的杀手是凌儿,又或者是殷太常同她联手的结果,但无论怎样,都终究和凌儿脱不了干系。给无鸾手帕的一定是她,前面已经说过了,杀婉的人是她证据有二: 

一、凌儿一直在婉之后寸步不离,可以说得上是婉的心腹,而且她每一次出境冯小刚都会给她一个定格的镜头,但最后的结尾这段却偏偏没有,我想冯小刚还不至于无聊到无缘无故的安排那样一个没有意义的桥段供人猜度,而且凌儿穿的是黄色系衣裳,和众宫女不同,但结尾处远景中的宫女是红衣,可见凌儿当时并不在场,那么,她隐藏在哪里呢? 

二、越女剑算是无鸾的遗物,以婉珍视无鸾的程度,断不会将无鸾生前的贴身之物随便放在外人可见的地方,一定是好好珍藏了起来,而能掌握得了存放越女剑的匣子的钥匙人,除了婉自己,便只可能是凌儿了。婉是被人暗杀的,而且是被越女剑暗杀的,那得到越女剑的是谁呢?不言自明…… 

另外困惑我的就是无鸾的寝宫了。那里清冷而诡异,婉可以自由进出,似是深宫内院,青女能够不着礼服觐见,又似是宫外的私人会所……唉,还是算了,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世界上最大的囚牢其实在人们心中,他用一所空旷的监狱心甘情愿的禁锢了自己的心,与他人又有什么关系?最后的悬念也便让它那样继续吧,五代十国的乱世,朝不保夕,一个充斥着阴谋和鲜血的时代,又有多少公案悬而未决,等待后人评说?

 

《夜宴》结束了,这部翻版《哈姆雷特》的作品中,所有的主角都死了,在戏中剩下一个可以做女皇的婉后“章子怡”。

结果,一把飞刀,结束了这位女人对于“情欲”的挣扎。然而究竟是谁刺死了章子怡?谁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影片没有

给出答案,也许根本不需要答案。 

章子怡:冯小刚杀了我 


昨天(9月10日)被问到这个有趣的话题,章子怡笑了,她说剧本里没有写出这个“幕后黑手”是谁,不过一定是婉后

身边很爱、很亲的人,才会让她在转身看到凶手后产生如此错愕惊异的表情。章子怡打趣道:“我拍的时候想的是

小刚导演。”可能工作时严肃阴沉的导演容易让她产生此般联想,冯小刚对于这种“假想”也乐了,“章子怡一回

头,然后看见在摄影机旁的我。” 


吴彦祖:我们三人同归于尽 


昨天(9月10日)在接受专访时,吴彦祖和黄晓明也对这个饶有趣味的问题进行“揭秘”,吴彦祖透露,事实上

本来有一个结局安排是婉后、太子、殷隼三人同归于尽。夜宴上展开复仇高潮后,婉后、太子、殷隼在各自

的动机下同时发出复仇之剑,结果吴彦祖刺杀了黄晓明,黄晓明刺向了误毒妹妹青女的婉后,混战中三人

同时被刺死。 


王中磊:其实是一个宫女 


如果按照再早前的剧本解释,这个“杀手”更是“别有洞天”———章子怡贴身婢女凌儿,是最后在暗处

发出这阴冷一剑的真正凶手。这是一个合情合理又出人意料的“凶手”,也符合章子怡所说的“至亲”

身份。据《夜宴》制片人王中磊透露,原剧本中曾把凌儿设置为太常卿安插在皇后身边的“内线”,

作为这个三代元老谋权篡位的“眼线”之一。不过后来由于人物关系太繁杂,冯小刚觉得拍不了,就把

这层关系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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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14 Oct 2006 22:44:37 CST 0
<![CDATA[风吹来的祈祷文2---让我们感动的爱情故事 ]]> .html
 
 

  一冬无雪的春假过后,新学期开始了。

东亚系新聘请的一位华裔教师开设了一门特有意思的课:中国书法艺术。在美国,教师的薪水是与学生对课程的反应直接挂钩的。如果听课人数少于5人,这门课会被取消;而课程结束后学生普遍表示不满或没有收获,这门课将会在下学期停开。若课程被取消,不仅经济受损,声誉也受影响。所以教授们开课都会相当谨慎。

中国书法无疑略嫌偏了点。现在干什么都是打印,很少需要手写字。书法和任何一个专业的关系都不大,真的是没什么用。留学生们需要拿学分、争奖学金、打工,没几个人肯花去宝贵的时间学没用的东西。

出于一种对天真和个性的欣赏,也出于害怕看到同胞下不了台的善心,我选了这门书法课。也想着,我那手烂字是该练一下了。

第一次上书法课,进教室一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人极少,也就五六人吧。一眼扫过去全是和我一样的中国学生。

老师是个五个多岁的中年男子,非常的谦逊和敬业,有一种温柔敦厚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的气质。他看我们的眼神几乎是感激他为他仅有的几个学生准备好了狼毫毛笔、墨汁和白纸,一上课便发给了我们。墨汁装在废旧的小药瓶里,白纸是废弃的回收纸,毛笔却是崭新的。看着这一切我觉得这老师可爱极了。

可爱的老师让我们先写一写自己的名字。

我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把毛笔尖在药瓶上蘸了又蘸,不知从哪里下手才好。本来字就差,偏偏还要写我那特复杂的名字,我开始后悔选这门课了。

正窘迫着,一张写有我名字的纸递到我眼前:“蘧薏蔗,是这样写吗?”

我吃一惊。抬眼一看,竟然是Lee的诊所那个和我说中文的人。

“怎么是你?”

“鄙人有幸,和美女同校。”他又对我露出了他好看的笑容。

 “呵,幸会。”我也对笑,算是领他的情。

  我感到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且能把我复杂的名字写对?问他,他答:“我在偶然情况下见过你三次。三个小概率事件里都有你出现,我想,这该叫命定了。”

“哦?三次吗?”

“去拜访我十几年未见的舅舅,正好遇见你在他的诊所拔智齿。去送室友落下的弓,在我本不会出席的圣诞节 Party短暂逗留,正好看到你坐在钢琴前弹奏《茉莉花》。我的室友是那天表演二胡的那个人。给教学中心做义工,我负责整理学生信息,正好看到你的学籍卡。我看到了你的中文名字,独一无二的好名字。你不觉得,这一切,很巧合吗?”

他笑。笑得真得很好看。

“嗯,好巧。”

我的冷淡回应并没有让他的笑容凝固。他把我面前的纸拉过去,用毛笔龙飞凤舞地写下三个字,递到我面前,然后对我说:“李远宸,这是我的中文名字。英文名字是Owen。但我更希望你叫我李远宸。”

他依然笑得很好看。

我只好对他笑。礼节性地笑。出于友好,也出于自我防护。

看到老师向我这边走过来,李远宸走开了。走开的时候看我的眼睛里,依然含有温暖的笑意。那种我许久没有看到的未经世事熏染的男孩子的含笑目光。

我注意到他穿着一身干净的黑红两色调搭配的运动服,白色球鞋泛着新鲜光泽。

再看看我自己,我穿着深蓝色运动服和卡其色帆布鞋。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好似谎报年龄般的心虚。在心底里,面对青春的脸孔,我有着不小的自卑。

老师走到我的面前,看着我桌上的两张纸,赞赏地说:“嗯,字写得不错。”

下课了。

我收拾好东西步出教室。那个叫做李远宸的男孩跟了上来。

孩子气的脸。孩子气的心性。孩子气的行为。他说:“我想约你吃饭,可以吗?”

我面无表情,回了一句:“为什么?”

他吸了一口气,吐出来后又笑了,说:“请漂亮女孩子吃饭,不需要原因。”

我问他:“你属什么?”

“嗯?”

“生肖。”

“属狗。”

“你属狗,我属龙。这里没有漂亮的女孩子,只有漂亮的姐姐。”

李远宸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果真还是个孩子。我趁机和他说了再见,不等他回答便转身走掉。

走廊上很喧嚣。我却把自己的脚步声听得一清二楚。那样的决绝那样的不容置疑。好似存心要踩碎路面,踩出一丝丝罅隙一道道裂纹。

                   

春天在眼底亭亭玉立的时候,我的身边出现了5个追求者。如果往前数十年,我会多少有一点自鸣得意,但我向你发誓现在却一点得意也不会有了。有的只是倍感无聊。

追求者之一圣诞节联谊会上认识的留学生会现任副主席Ben。当他向我作自我介绍,用加重的语气强调自己的学生会副主席头衔时,我就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

追求者之二我都记不得名字的英国人。他身上的为掩盖体味而喷上的香水欲盖弥彰。仅凭气息这一点我就把他pass掉了。

追求者之三来自国内一所名牌大学的一位统计学博士在读生。他的追求方式平庸且循序渐进:快递公司送来的玫瑰花,托人转送的巧克力,悄悄夹在我书本里的音乐会门票。无论是金钱还是自尊的投资都不大。见好就进,见不好就退。于是,他在统计到三次投入没有回收之后便停止投资了。

追求者之四公寓楼旁的中国餐馆的老板。一个在台湾长大的中年男人。他罗列了双方的条件,试图向我证明我和他门当户对。我在感到可笑的同时,还隐约感到一丝悲凉。

春天是蠢蠢欲动的季节。仅此而已。

追求者之五的李远宸则稍稍有点特殊有点麻烦。他无疑比其他四个追求者要礼貌有节要英俊潇洒。而且他比他们都要年轻,要来得郑重其事。

这个长着babyface的小男孩甚至还在上书法课时用毛笔写满是溢美之词的肉麻兮兮的姑且可叫做情书的东西,然后用中学生爱用的传纸条方式将纸页叠好了传给我。

第一次我读完了。读得意兴阑珊。看完了我面呈疲倦之色,不屑地将纸页就地撕掉。

第二次接到字条我读都没读,直接撕掉。

第三次我笑了。他把纸页的正反两面都用透明胶粘上了。撕掉情书会非常困难。

学习计算机的李远宸在爱情上是不怎么会算计的。但他很用心,毫无雕琢的赤诚和浪漫。我想他确实是真诚的。

但,这又怎么样呢?

年轻男孩的热烈追逐,最极致的,我也已经亲身经历过了。我深信这世上再没有什么可在我的内心掀起那样急遽而优美的波澜。可离开学校之后,年轻男孩变成了成年男子,他要事业他要他男人的成就感,这个时候他最想要的是标志着成人世界成功的金钱。他渐渐发现,此前拼了命追到手的女朋友不过是个华而不实的花瓶而已。而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云烟过眼,虚无缥缈美在一时;过了便过了,犯不着当真和惦记。

CAP OU PAS CAP?

或许你敢,可我不敢.我已经被耗尽了。我已经无法再被什么人打动了。我已经在那么一个瞬间迅速地苍老了。

所以啊,小男孩,你该把你的热情用在一个年龄和你相仿佛的女孩子身上。此时你对爱情的虔信与至诚是真的,值得一颗同样一尘不染的真心来回赠。此时你的青春是奔放鲜亮的,理应由一个同样饱满明艳的青春来匹配。尽管沧海会变成桑田,尽管所有的山盟海誓最终会烟消云散,尽管你现在笃守的美学将来会被自己彻底推翻,但我还是愿意祝福你能在相信爱情的年华里遭遇爱情,在期待邂逅的那一刻里遇到怀有相同纯洁期待的她。

我没有把这些话和小男孩说。我想即使说了也没用的,这些得等他到了我这个年龄他才会明白。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拒绝,回避,断了他的念头。

李远宸被我打击得信心越来越稀少,但还是一如既往地执着。他仍会在书法课后跟上我,有点笨拙地重复那个邀请:“我能约你吃饭吗?”

“对不起,我很忙。”

“再忙也要吃饭啊。我们去Solano街上的中国餐馆吃开口笑饺子。我们可以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那里可以看见洁白的玉兰和淡粉取色的桃花,现在正是花朵半开半谢最美最迷人的时候。”

“你有闲情为流水落花发愁,而我却只会为账单发牢骚。”

“我请你,不用你付账。”

我看着眼前的年轻男孩努力做出绅士的样子,感到有点好笑。于是故意拿出轻慢的语调问他:“你很有钱吗?”

他问:“要有多少钱才有算有钱呢?”

我随口说道:“至少,一百万吧。美元。”

小男孩微微有点脸红。真可爱。呵,我竟被他的脸红给感动了。即使是年轻的吴森,我也没见过他的脸红,脸红的人是我自己。而我曾经的羞赧已变成淡漠,紧张已化为无谓,颊上红霜已成冰霜。

小男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鼓起勇气看着我的眼睛说:“等我挣到100万美元的那一天,我就向你求婚。”

我这次是笑出声来了。我笑是因为觉得这孩子很可爱。但我不能让他真的以为我笑是因为觉得他可爱。我要让他觉得我是在嘲笑他,嘲笑他幼稚。

“等你挣到100万的时候,你才有资格请我吃饭。再见。”

我又一次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一边听着自己决绝的脚步声一边听着自己心里的声音说:抱歉,小男孩。(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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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06 Oct 2006 10:03:16 CST 0
<![CDATA[梦里花落知多少]]> .html
 
                    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到的,似乎充满着戏谑和调侃,却在深处隐藏着对人性、对情感、对社会的感慨,从涉世未深的学生到历经世事的青年,其间有太多的艰辛与泪水,从只需为成绩着急的生活到为式工作而奔波,中间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挫折和困难,从为朋友间的真诚而感动到为彼此肝胆相昭,又经历了多少的沧桑和劫难?

人性太过复杂,世界也因彼此猜忌和怀疑失去了本应有的平静与祥和,但有一个一起长大的朋友,便觉得是一种幸福,两个人有什么说什么,不管什么话,都一律倾诉殆尽为止,没有隐私,没有秘密,有朋友,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梦是美的,世界是美的,林岚和闻婧就是这样的好朋友,一样的豪放不羁,一样的口无遮拦,一样的纯真善良``````

生活大概就是那样的复杂,经历恋情的挫折,林岚总归是受到伤害,毕竟是共同走过了六年,六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了,更何况当初他是那样地宠她,爱她,如今他却把那份爱给了另一个女孩,让她怎么能视而不见?心是脆弱的,外表却依然坚强冷漠着,背后的辛酸与泪水只能让闻婧知道。可是顾小北毕竟是有事情的人,也是真心爱林岚的人,他以为分手只是一时的,他原以为他的爱会重新回来的,谁又能想到其间会有那么大的变故,谁又能想到所有的一切只是一场游戏,姚姗姗安排的感情游戏,一个外表清纯靓丽的女孩,却玩弄了太多人的情感,拆散了原本两厢情愿的爱人``````大概她也只是寂寞无聊了吧,于是想让人注视她的美,想向所有人宣布她的挑战,她的胜利,但她又为了什么呢,仅仅满足她的虚荣吗?她那么挑衅地与人说话,那么高傲地维持着她的尊严,却禁锢了她的心灵,孤独了她的无奈,值得吗?

陆叙也许是最没好运的人,爱上的人不解风情,时不时地吩咐佣人似的支配他,他却总是那么心甘情愿地付出。看到所爱的人因另一个人哭得伤痛欲绝,他的心该是怎样的煎熬,看到所爱的人昏在凄冷的雪夜里却不能为她遮风避雪,他又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可就要去维护她的时候,另一个人却出现了,替代了他做了原本他想做的事,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陆叙内心有太多难言的酸楚与哀伤,却不得已只能深深埋藏,刻下的字迹留下了她的回忆,抹不去她的记忆,让他在漫漫雪地里等着,看着,眼中、脑中、心中全是一个人,一个不属于他的人``````

也许,爱情是无法喊冤的,没有人逼迫你去爱一个人,没有人去强迫你释放自己的情感,得不到爱情,只能是放弃,没有理由选择逃避,或者为了爱失去内心受到重创,纵然是伤了心,碎了心,还有一地的晶莹,亲友的呵护,又何必选择逃避,想慢慢愈合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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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2 Oct 2006 16:52:12 CST 0
<![CDATA[心有灵犀的幸福]]> .html
 
 

                   心有灵犀的幸福

     幸福每时每刻都存在于我们生存的空间,遍布每个角落,像海洋一样浩瀚无边,如天空一般宽广无垠。

     在幸福的国度里,有一种至爱叫默契,有一种感觉叫心有灵犀。

                     一、游鱼的心声

    能够生活在这样一个蔚蓝色的海洋,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长期的海里生活,不但没有使我感到厌倦,反而让我和大海之间有了心灵感应。

    我可以感受到他的心情,他也可以理解我时而的郁闷。

通常,海都是平静的,如同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淡淡地透析世间的变幻。在阳光的照射中,海面一片斑澜绚丽,有不尽的奇异和壮观。我总是欢快地在海的怀抱里畅游,有时带着洁白的浪花。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幸福的,彼此相连,心灵相通。

    海发怒的时候,波涛汹涌,整个海面激起一阵高过一阵的海浪。我知道他心情不好,海湾是他的喧泄,我不再唱歌,只是静静地停留在岩石边,等待他有听我欢笑的心情。

    在这样的世界里,我过得精彩而又幸福,我不会羡慕飞鸟有辽阔的天空,因为大海就是我的天空,承载着我的喜怒哀乐。

                       二、叶子的轻语

     尽管我只是普通的一片叶子,但是和姐妹们在枝头欢唱的时候,我是多么的幸福---我拥有这么多心灵相通的姐妹。

     当春风吹拂枝干的时候,总有个小脑袋在冒尖,然后就呼唤其他叶子睁开双眼俯看新世界。我们姐妹齐心协力,给大树披上了绿装。

     夏天到了,我们都长成了成熟的样子,我们手牵手,层层叠叠组成了天然的绿色大伞,看着凉爽的人们,我们在枝头唱着更快乐的歌``````

     我的一生短暂,但我从来不后悔来过这个世界,和那么多的姐妹相亲相爱,正因为我们的默契的生活,才有了我快乐幸福的理由!

                  三、幸福的感知

     真正的幸福不是拥有,而是感知。默契通过时间的通道慢慢渗透至你的心灵,在你生活的空间里,在你真切的感知中,它们闪烁着圣洁的光芒,让你的生活如星光般灿烂,传承着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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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02 Oct 2006 09:18:14 CST 0
<![CDATA[风吹来的祈祷文1---让我们感动的爱情]]> .html
 
 

风吹来的祈祷文

北加州的天气好到无懈可击。阳光直率。早晚会有水雾平心静气的起落。临水的风始终保着清新冰凉的品质。棕榈树和杉树好心肠地带来满眼绿色。一切都是那样的perfect。完美到令我厌倦。十二月了,校园里的肤发颜色各异的姑娘们还穿着性感的低腰牛仔裤和露脐装,亮出一截或平滑或臃肿的腹部招摇过市。千篇一律的装束就像这里丝毫不见分明的季节一样,乏味透顶。

天公不作美,都不肯给个机会让我可以穿上那件黑色的风衣。我是那么喜欢把半截脸藏在风衣高高的领子后面。而我最大的心愿,也只是想度过一个名副其实的冬天,以及想看一场想念已久的雪。

Rachel对  我说:“你想看雪?那得到东边的山上去。那里可是常年积雪。”

“不,我想要的,是隔着玻璃看到雪落在我的窗台上的感觉。”

“呵呵,浪漫的文科女孩。”

No,我现在是和浪漫作对的人,而且,我也已经不能称作女孩子了。“

“可是亲爱的Effie,你看起来这么年轻漂亮,简直像个刚考入大学的18岁的小姑娘。“

我从牙缝里漏出一个嘲讽的笑:“18岁的小姑娘?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18岁,呵呵,对我来说更遥远,是20年前的事情了。多美好的年龄啊。哎。”Rachel叹到。-

-------------美好的18岁。美好到令我心痛的18岁。

Rachel是与我一起合租公寓的室友,正在Berkeley攻读量子力学的博士。在国内她是一所大学的物理系教授,有副教授头衔。Rachel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聪明但不咄咄逼人,温和却不唯唯诺诺。也许是因为她一直生活在校园,身上涵养一种校园独有的风度和境界,葆有清高和清贫散发出的清香。

28岁的我比起来,38岁的Rachel更像小女孩。她几乎每天都要花去3.59美元买回一盒阿根达斯香草口味的冰淇淋,然后把微微发胖的身体埋在沙发里,边看脱口秀边把冰淇淋一点一点吃掉。Rachel笑着说:“不抽烟的女人没有过去,不用香水的女人没有未来,不吃冰淇淋的女人没有现在。”

我不吃冰淇淋,不用香水,但抽烟。不上瘾,偶尔为之,一根淡弱的marlboro light而已。喜欢的是烟雾缭绕的感觉。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寂寞就抽烟,我在烟雾里迷醉我的思维,我只想逃避而不想面对,所以我要尝一尝寂寞的滋味。

我的牙又开始痛了。两个月前我的牙医告诉我说,是一颗wisedom tooth在捣乱,建议我尽快拔掉。我很抗拒冰冷的金属器械进口腔的感觉,能拖则拖,直拖到现在痛得吃不饭的地步。

吃一粒从国内带过来的芬必得。可以抑制疼痛的药。对付普通的牙疼胃疼肚子疼都很见效。但我猜它不可以止住拔智齿的痛苦,也不可以止住心痛。

记得李碧华有个绝妙的比喻,大约是这么说的:生命的一些人如同指甲,失去便失去了,无关痛痒且能再生;而一些人有如智齿,离去便不再回来,且疼痛到无以复加。

了无生趣地喝完一碗燕麦粥,我打电话预约拔智齿的时间。

无论是牙齿还是人,留不住就是留不住。

开着Rachel灰黄色的本田车穿过金门大桥去拔智齿。遥相呼应的山峡与水湾,高高斜拉的铁索,穿梭来往的风,风驰电掣的速度,唇上一支燃起的香烟。短短的过桥路途中顿觉身世两忘。这本该是个让人超拔于尘世的场所,却有很多想要自杀的人选择从这座桥上跳下。那些人心底里积攒了沉甸甸的伤心,不愿再走过桥去应对极端的世界。他们愿意在一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结束生命。

Golden Gate Bridge。无甚特点的名字,辜负了这座桥的华美外观,好似一个风流倜傥的帅哥叫了金锁。美国人懒得在名字上花心思,连人名都是于百年重复的那几个,更别说东西了。于是我也只好做千千万万的Euphemia中的一个。

Euphemia是我在美国用的名字,熟识的人叫我Effic。我在中国用名字是蘧薏蔗。

我有一个复杂怪异的姓氏。听家人讲,我们蘧空祖上有御前三品四品侍卫,有皇封诰命,而我的太爷爷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我家族谱在文革抄家时被毁掉,祠堂亦被焚毁,仅祖坟因处于深山中才得以保存。但家人只是说说,遥想一下当年风光,却不肯花力寻根。

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我从小就听家人缅怀太爷爷在世时蘧家的富庶,却在读大学时才偶然得知,太爷爷是在土改时被逼吞红致死的。在我心中一直是穿着上等马褂长衫的富贵老人,忽然成了一个夹着尾巴做人的老境荒凉的阶级斗争对象。可怕。但,更让我觉得恐惧的是家人的记性和忘性。他们念念不忘的只是往昔的荣华。

爸爸拒绝和我谈论那个荒谬而沉重的年代。他只是对我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太阳会照样升起,而人总是要活下去的。”

那时我真的不明白。那时的我通体透明,欢乐和愤怒都直接表露在脸上。那时的我喜欢绑两根麻花辫子,低着头垂下眼睑,羞涩地拒绝和接受男孩子约看电影的邀请。那时的我喜欢穿着素色长裙,在落满银杏叶的大学路上款款而行。那时的我热爱三毛无限美好忧伤的文字,特别爱听那首《滚滚红尘》: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逐浪翻云覆雨西风成年。后来,那一天到来了。我终于明白了爸爸的话:人必须善于遗忘,因为人总得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我选择去国怀乡、放弃独特的姓名、故意的遗忘、拔掉智齿。

把车停在高大的法国梧桐下。车熄火以后,我听见了茂密的悬铃木树冠上沙哑的鸟叫声。是乌鸦。虽然不是多么动听的嗓音,但从节奏上可以判断这只乌鸦今天心情不错。

走进诊所,见到Dctor Lee。看我好似上刑场般神情严肃,他微笑着说:“别紧张,一会儿就好,一点都不疼。”

注身了麻药,脖子都不会扭动了,但却没有麻木到口腔。Lee为难地说不能再加剂量了,再加就伤损脑袋瓜了。他小心翼翼地征询我的意见:“还拔吗?”

思考了一会,我无奈地说:“拔吧,总是要拔的。不拔活不下去。”

一分钟过去,智齿从我身体里移除。留下一个血肉翻飞的隐秘伤口。真的很疼很疼。只怕我把从国办带来的所有芬必得都一气吃完,也抵挡不住口腔里翻江倒海汹涌而来的疼痛。

坐在Lee的办公室里间等待麻药的药力消失。我看着窗外的法国梧桐,努力搜寻那只乌鸦栖在哪一根枝丫之上。

一个穿白大褂戴口罩的男人走了进来,将一杯咖啡递到我手里。我向他点头致谢。在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发现他的眉眼长得英气逼人,目光干净透彻。黑头发黄皮肤。看来是与我一样流落他乡的同胞。

他的白大褂下露出的是深色运动裤和白得耀眼的球鞋。以前未曾见过这样一个男助手。Lee是穿西装和皮鞋的,他的女助手是穿裙子和高跟鞋的。而我是穿运动裤和球鞋的。六年后再回到校园,首先和隆重拖沓的妆容、发式、衣裙、高跟鞋道别。每日扎一条低低的马尾巴,穿阔别已久的随意服装,洗尽铅华倍感轻松。

喝过咖啡,痛楚渐渐淡却,也差不多恢复了一切知觉,我起身离开。我用英文和白大褂说:“我先走了,麻烦你代我和Lee道别。”

谁知,他用中文回应了我:“好的。”

略微感觉有点什么不对劲。在异国我习惯采用陌生的语言和陌生人交谈,即使和Lee也只说英文。用中文是昵近的表现,英文才够安全。我礼节性地微笑,淡淡对他说了句Thanks.

他还是坚持说中文:“不用谢。我送送你。”

白大褂把我送到门口,忽然对我说:“今天是冬至,建议你去吃顿饺子。这样不会冻耳朵。”

我笑了:“加州的天气不会给我挨冻的机会。”---这次我说了中文。

Solano上有家开口笑饺子,味道不错。”

  他摘下了口罩,对我露出好看的笑容。这是一张略有点稚气的脸。也许是五官精致得有点过头的缘故,脱不掉babyface的气息。我猜他顶多二十刚出头。

我忍不住问了句:“你怎么确定我一定懂中文?”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那种调皮捣蛋什么都不怕的中学生才会有的朗笑。很具有感染力。
   我好奇地看着他。

“因为,我给你送咖啡时听见你小声说了句国骂:真他妈的疼。”

我也大笑了起来,说:“好的,谢谢你,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开口笑饺子。再见。”

                     

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寂寞就抽烟。我在烟雾里迷醉我的思维。空气里升起的烟圈是我对爱情的体会。黑暗里熄灭的烟头是我对爱情的意冷心灰。如果有谁能让我不再沉迷,我就喊他一声万岁万万岁。

我没有去吃饺子,而是吃了一点家里储备的奥利饼干。牙还微微有点异样的感觉,不允许我多吃。我抽烟。抽marlblro light。然后把奥利奥分给Pizza。Pizza是我的邻居Paul养的一只母狗,Paul还养了一只叫做Arthur的母狗。我问他为什么要养两只,他说养狗不嫌多,因为狗忠心耿耿围着你转,越多越有帝王的感觉;猫却是你在伺候它,养猫是具有自虐倾向的人才爱干的事情。

Arthur是一只品种优良的西伯利亚雪撬犬,漂亮但呆板,没有攻击性,大部分时间在酣睡。Pizza则是一只血统混杂的短腿胖丝毛狗,丑丑的,但非常聪明。懂得察言观色,懂得欺软怕硬,懂得献媚讨好,懂得狗仗人势。

我问Paul比较喜欢哪只狗,他说都喜欢,Arthur是情人,  Pizza是老婆。

我又问Rachel喜欢哪只狗,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一个聪明但难看的女人,和一个漂亮但愚钝的女人,你比较欣赏哪个?

自从我给Pizza吃了许多奥利奥,它开始格外粘我,我也渐渐地喜欢起Pizza了。这种喜欢很复杂,是搀和着点厌恶感、堕落感的。瞅着Pizza那副讨好耍赖的贱样子,你就想踹它一脚,踹过了,它哼唧两声又粘过来了,仍是一副讨好耍赖的贱样。你觉得它根本配不起你的爱,只配得起你的鄙夷;但你若正好心情愉快,施舍给它一个好脸色,它就会高兴得好似闹了失心疯,而你就会生出一种居高临下的舒服感觉。---尽管你觉得降低了身份,尽管是含着厌恶感的、堕落感的。

明白了这些以后,我终于彻悟自己会被吴森甩掉的根本原因。

吴森说:薏蔗,我们分手吧。我很累。我太累了。你总是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子,高高在上的样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这样很累人你知道吗?我要娶宁娜。她爱我这么多年,爱得那么热烈那么忠诚,她肯为我牺牲一切。是的,宁娜是个世俗的女子,但和她在一起我感到更轻松,我爱得更有把握。我只想过轻轻松松的日子。

我愣着看了他半天。我完全愣住了。说不出话。我看到他的样子真的很痛苦很疲惫。于是我的眼睛一点一点黯淡下来。我也很痛,心痛,痛得说不出话。最后我咬着嘴唇简短地说了一句:好吧,我们分手。说完这句话后我发现我把我的嘴唇咬破了。骤然尝到鲜血的味道。

我承认很多时候我固执得要命,单调沉闷缺少变化,对一些事情怀有过分的坚持,不似宁娜那样八面玲珑左右逢源。

应酬饭局时我总表现得局促不安笨嘴拙舌;宁娜却可以一气喝下四瓶啤酒后依然神态自若谈笑风生。

碰到爱动手动脚的猥琐的客户我只会硬邦邦地请他自重;而宁娜却可以巧妙周旋既不撕破脸皮又不让人占到便宜。

面对犯了错的下属我总是尽力维护他们帮他们收拾残局;宁娜却可以将他们骂得狗血喷头趁机克扣工资或者干脆毫不留情赶人。

吴森为拿下一个订单或申请一个贷款为难时我只能在一旁陪着干着急;宁娜却可以不动声色地拿到合同书然后轻描淡写地递到吴森面前。

我天生就这样子了。闷头闷脑不识时务。刻板生硬不解风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应该怎么样?改变我自己?违背意愿去做那些做完后会让我自己恶心自己的事情?去在商场上争夺拼杀在官场上蝇营狗苟?像宁娜那样对可以带来利益的人抛媚眼对不相干的人给以冷眼?哭着喊着抓住吴森的衣角说求求你别离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做不到。人是应该有尊严地活着的。有一些原则是不可以放弃的。爱也不该是乞讨而来的。

不是吗?----是吗?

吴森,高大英俊的吴森,骑着破单车载我上课的吴森,在栀子树下温柔吻我的吴森,拉着我的手在深夜的马路上奔跑的吴森,送给我玫瑰和钻戒的吴森。我们曾一起快乐地吃路边摊,互相辨认对方眼瞳的;他对我说姑娘等我挣到500万我们就结婚,我说好的我们结了婚我就立即为你生一对双胞胎;我们曾一起谈论蓝色的往昔梦想和明媚的未来设计,谈论是不是只要紧紧拥抱就可以不让时光离我们远去。

转眼,拥抱的身体分开了。时光流走泥沙俱下。吴森说:我们分手吧。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得那样的不情愿可我还是强作镇定地说:好吧,我们分手。我没有挽留他也没有挽留。一片沉默里,我听见了爱情被我杀死的声音。爱情被我们杀死的声音。

----不想了。想也没有用。抽烟。逗弄Pizza。看片子。

Rachel推荐的一部法国电影《两小无猜》。看之前Rachel对我说:看的时候,不要分析,要流泪。

当真,看着看着,我的泪轻而易举地落了下来。

电影里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玩一个游戏。从两小无猜的童年一直玩到灰飞烟灭的生命终结。一个叫做“敢不敢”的游戏。敢不敢爱。敢不敢死。敢不敢地老天荒永不分离。

CAP  OU  PAS  CAP?

还是想不起来是在哪里看到的句子:大家都在尝寂寞的滋味。关上屏幕就上床睡。可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因为烟熏得我眼好累.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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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28 Sep 2006 16:41:34 CST 13156029
<![CDATA[小女生学化妆]]> .html
 
 

     现在发现我们这个专业挺有趣的,也许很少有人在上学其间能学到化妆或美容的知识吧,而我们就很特殊,老师会教怎么样化妆,还说化妆的高境界是"妆成却似无",因为是学生,不适合浓妆,只要淡淡的就足够了.而且将来工作也不能太过分的化,否则会让人觉得很没有自信,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很多时候,人都会随着时间或接触的人与事改变自己的看法.以前,总是不屑于看化妆的杂志,觉得没有必要,也许是因为年轻,因为骄傲,因为有青春的资本,可是,慢慢地知道了,在社会中,在人际交往沟通中,化妆是一种礼节,是对人尊重的表示,也逐渐加入这样的群体,不断的买化妆品,不断地向别人学怎样才能化得更美,更自然.

    不过,年轻还是很值得骄傲的,所以也不能太过分,毕竟,化妆只是一种面目的补充,让美的更美,掩饰残缺的部分.可是,美丽是靠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是外表赢不来的,只有外在的加内在的美,才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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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05 Sep 2006 15:34:45 CST 0
<![CDATA[让思绪飞舞]]> .html